专业信用卡服务平台

[POS问答]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怎么办

[复制链接]
lianyu1 发表于 2022-6-25 09: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卡神交流微群

全国信用卡交流微信群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怎么办
 

精彩评论1

正序浏览
155313144 发表于 2022-6-25 09: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A6.126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怎么办(发票)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付款人无力支付的,收款人可以和付款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收款人可以起诉付款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条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搜索

热门卡片

更多+

最新信息

更多+

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

网站客服:

910303403

公司:福建卡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盘屿路3号阳光天地G2座

Copyright ©2014-2020 卡神吧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闽ICP备15014850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