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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 渤海银行信用卡对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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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C 发表于 2021-2-16 14: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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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银行信用卡对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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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有交易发生或虽未发生交易但信用卡账户有未清偿欠款的,渤海银行应通过纸质账单、电子账单等方式,定期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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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贷金融 发表于 2021-2-16 14: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有交易发生或虽未发生交易但信用卡账户有未清偿欠款的,渤海银行应通过纸质账单、电子账单等方式,定期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持卡人在账单日15日后仍未收到账单的,应及时向渤海银行索要,否则视同持卡人已收到。
  
  持卡人不得以未收到账单、未接到通知为由拒付透支本息及相关费用。
  
  持卡人对信用卡账户和信用卡账户交易情况有疑问的,应自交易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渤海银行进行查询,并按渤海银行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渤海银行应予以查证并在收到持卡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给予答复。
  
  在查证结果确认前,持卡人应及时还款,如不及时还款,可能对持卡人信用记录产生影响。
  
  经查证,如应由持卡人承担责任的,有关交易款项及相关利息、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如不应由持卡人承担责任的,渤海银行负责将有关交易款项退回(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合约另有约定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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