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信用卡服务平台

[理财交流] 从自律到合规,1号领投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复制链接]
天下第一哦耶 发表于 2018-7-11 15: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卡神交流微群

全国信用卡交流微信群

 

互联网金融P2P作为舶来品,从最初的野蛮生长发展到今天累积交易量破7万亿,不仅弥补了银行业务的不足,也为国家始终要解决的中小型企业融资难为题解了燃眉之急。同时又为投资人提供了相对稳健的理财渠道,让市场上资金不再沉淀,开始流动起来,间接推动了经济的稳步向好。
任何行业都有不法分子混迹其中,不可否认P2P行业更是如此。他们不仅搅乱了行业发展的节奏,甚至让人们普遍对P2P开始抱有误解。那么真实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即便没接触P2P的人,恐怕前几年都听说过“e租宝”事件,其“教科书”式的庞氏骗局所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已经惊动了政府。其实不仅是e租宝,其他几个影响也不小的事件同样告诉我们,追根溯源,从最开始这些平台就不是合规的P2P,或是说,根本就不是P2P。因为理论上来讲,P2P几乎不存在跑路的可能性。
真正的P2P平台在监管落地前,是由第三方平台进行资金托管的,监管落地后,是由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平台只充当信息中介的角色,其盈利是通过弥补信息不对等以及手续费而产生收益。投资人的钱进不了平台账户,又何来跑路呢?
2跑路P2P,多是假借网贷名义
通过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15年度涉自贸刑事检察白皮书》我们可以看出:“P2P跑路”案件绝大多数与P2P无关,而是假借P2P之名实施非法集资或乃至直接诈骗犯罪。
犯罪分子利用公众对资本认缴制度的误区,假借P2P和异化P2P网贷实施非法犯罪活动。甚至出现P2P平台地址在某菜市场里的荒诞事件。
浦东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毅敏表示,曾有不法分子虚构“债权转让”投资理财项目,在经营上海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期间,注册成立网站,虚构公司具有国家大型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超出业务范畴以高额回报率、保本保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融资,至案发仍有大部分无法兑现。因此可见,所谓‘P2P跑路’的案件绝大多数与互联网金融无关。
3真正的P2P,想跑路非常难
平台资金存管,跑路成本过大
作为信息中介的角色,解决的是信息不对等的问题,因此接触最多的是信息,非资金。平台只是在资金的调配以及对接上拥有权限。如果平台卷款跑路,需要调集多方力量,设计欺骗借款人、出借人与银行托管平台,再伪造相关文件,可能还在跑路阴谋中经侦就已经介入了。
台经营多方参与,利益制衡跑路无望
除了专为诈骗而诞生的假P2P平台外,正规公司大多实行股份制。即便遇到经营困难,有人产生卷款跑路的邪念,相信更多股东也不愿意做违法的事,而愿意合法解决问题。
P2P平台面临困境,一般如何解决?
不可否认,任何行业有了竞争,才能健康发展。而经营性问题也就在所难免,那么P2P平台出现经营性问题又当如何呢?其完全可以利用资本渠道、金融手段或者经营者的社会资源解决问题。就像很多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度过危机一样。
不断攀升的P2P违法成本
随着国际间经侦合作越来越紧密,跑路者不但一生都不可能再回到国内(除非被押送回国),也不会在国外过舒服日子,随时有可能被逮捕归案。不断攀升的违法成本,实在是得不偿失。
4行业合规下诞生的1号领投
行业早期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平台野蛮生长,让很多人误认为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同于P2P。而P2P则大多涉及资金池,所以很大程度上不稳定,会跑路。
实际上P2P只是信息中介平台,不可能涉足资金池,否则就是违法的。换个概念讲,人们买股票,会去证券交易所,股票买卖也有赚有赔,但赔了人们不会去找证交所的麻烦,也不会对证交所报警,证交所也没有跑路的概念。P2P平台也是一个概念,只不过长久发展被人们误读了。
1号领投诞生在行业合规的大环境下,就是要从最开始就做好自己信息中介的角色,积极做好各项备案审批工作,同时对接广东华兴银行。
从技术上把握风控,从业务上不断开发新产品,从管理上完善制度,从运营上不断推出新的市场策略,从服务上提升用户体验。坚决响应国家号召,抵制现金贷业务,拒绝非法集资等行为。从自身做起,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尽到资金应有的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搜索

热门卡片

更多+

最新信息

更多+

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

网站客服:

910303403

公司:福建卡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盘屿路3号阳光天地G2座

Copyright ©2014-2020 卡神吧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闽ICP备15014850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