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业绩承诺呢?新元科技尚余3400万元补偿款未收到
来源:界面新闻
新元科技(300472.SZ)上半年的净利润4048.96万元,但目前尚未收到的业绩补偿款却高达3400万元。而这笔钱,想要收回,可能还得费些时日。
对方迟迟不给,公司提起诉讼
事情源自2019年5月24日,新元科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北京邦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清投智能”)以自有资金7650万元的价格收购陈尧持有的北京邦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邦威思创”)51%股权。收购完成后,邦威思创成为清投智能控股子公司。
这中间,相关方陈尧有过承诺:邦威思创2019年、2020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300万元,2019-2021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净利润是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熟低者) 。如果业绩不足,自然也有一套补偿的计算方法。
而后,2019年,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邦威思创的净利润金额为1292.52万元,邦威思创完成了2019年度承诺业绩。
2020年,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邦威思创的净利润实际金额为-1078.95万元,邦威思创未完成2020年度承诺业绩。根据协议,陈尧应补偿2286.43万元。2021年5月28日,陈尧出具《业绩补偿确认函》,陈尧应补偿金额2286.43万元,无异议。截至2021年5月28日,陈尧已补偿2020年业绩补偿款600万元。经过陈尧申请,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陈尧剩余1686.43万元业绩补偿款延后至2021年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021年呢,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邦威思创的净利润为-1221.2万元,三年合计净利润为-1007.63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邦威思创业绩完成情况,陈尧应补偿金额为4000万元整。2021年5月已补偿清投智能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600万元。陈尧需在2022年5月27日前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3400万元。
如今5月早已过去,截至2022年5月30日,陈尧仍未支付3400万元补偿款。鉴于陈尧一直未做补偿,清投智能于2022年6月7日通过网上向海淀区法院提交材料提起诉讼。目前网上显示案件状态为已立案,但清投智能尚未接到正式立案通知。
出现插曲,补偿另有其人?
到了9月份,出现插曲。陈尧提出,自己与王展之间存在合同纠纷,该业绩补偿责任人应为王展。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据悉,陈尧作为原告,就与王展、胡静(被告)及清投智能(第三人)合同纠纷事宜,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2年2月23日进行过开庭审理。陈尧提出的事实及理由为,2020年3月3日,陈尧与王展及第三人签订过《关于北京邦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之运营管理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大概情况是:王展将全面接管邦威思创公司,为邦威思创实际运营管理人,担负邦威思创的实际运营管理责任;同意认同并无条件接受代替陈尧履行陈尧与清投智能股权转让协议所规定的陈尧所有的责任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陈尧与清投智能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业绩承诺及相应对赌惩罚责任。协议签署生效后陈尧暂借给王展的股权转让款3760万元及清投智能未支付股权转让余款2190万元全部归王展所有;王展须无条件承诺单独支付税后2000万元给陈尧。
不过从公开的披露来看,王展的一系列行为发生在与胡静婚姻存续期间,但王展未按约定单独支付2000万元,已然构成严重违约。故陈尧向法院提起诉讼。陈尧请求法院判令王展及胡静承担诉讼费并给付其2千万元及利息。
资料显示,王展,2008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清投智能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8年5月10日至2021年10月12日任公司董事。当然,对此,王展也提出了自己的诉求,王展请求法院判令撤销《管理权转让协议》,并由陈尧承担诉讼费。
在经历过一审、二审之后,法院最终判定王展支付陈尧2000万元及利息。而这之后新元科技就业绩补偿情况跟王展进行了沟通,但王展表示要依法提起再审。于是,这3400万元的补偿,就一直处于未收回状态。
据悉,新元科技主营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成套解决方案,2022年上半年的净利润为4048.96万元,也就是说3400万元规模的补偿款对新元科技来说绝不算小数。眼看2022年迈入10月份,新元科技将如何保全自身的利益,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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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300472.SZ)上半年的净利润4048.96万元,但目前尚未收到的业绩补偿款却高达3400万元。而这笔钱,想要收回,可能还得费些时日。
对方迟迟不给,公司提起诉讼
事情源自2019年5月24日,新元科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北京邦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清投智能”)以自有资金7650万元的价格收购陈尧持有的北京邦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邦威思创”)51%股权。收购完成后,邦威思创成为清投智能控股子公司。
这中间,相关方陈尧有过承诺:邦威思创2019年、2020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300万元,2019-2021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净利润是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熟低者) 。如果业绩不足,自然也有一套补偿的计算方法。
而后,2019年,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邦威思创的净利润金额为1292.52万元,邦威思创完成了2019年度承诺业绩。
2020年,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邦威思创的净利润实际金额为-1078.95万元,邦威思创未完成2020年度承诺业绩。根据协议,陈尧应补偿2286.43万元。2021年5月28日,陈尧出具《业绩补偿确认函》,陈尧应补偿金额2286.43万元,无异议。截至2021年5月28日,陈尧已补偿2020年业绩补偿款600万元。经过陈尧申请,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陈尧剩余1686.43万元业绩补偿款延后至2021年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021年呢,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邦威思创的净利润为-1221.2万元,三年合计净利润为-1007.63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邦威思创业绩完成情况,陈尧应补偿金额为4000万元整。2021年5月已补偿清投智能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600万元。陈尧需在2022年5月27日前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3400万元。
如今5月早已过去,截至2022年5月30日,陈尧仍未支付3400万元补偿款。鉴于陈尧一直未做补偿,清投智能于2022年6月7日通过网上向海淀区法院提交材料提起诉讼。目前网上显示案件状态为已立案,但清投智能尚未接到正式立案通知。
出现插曲,补偿另有其人?
到了9月份,出现插曲。陈尧提出,自己与王展之间存在合同纠纷,该业绩补偿责任人应为王展。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据悉,陈尧作为原告,就与王展、胡静(被告)及清投智能(第三人)合同纠纷事宜,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2年2月23日进行过开庭审理。陈尧提出的事实及理由为,2020年3月3日,陈尧与王展及第三人签订过《关于北京邦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之运营管理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大概情况是:王展将全面接管邦威思创公司,为邦威思创实际运营管理人,担负邦威思创的实际运营管理责任;同意认同并无条件接受代替陈尧履行陈尧与清投智能股权转让协议所规定的陈尧所有的责任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陈尧与清投智能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业绩承诺及相应对赌惩罚责任。协议签署生效后陈尧暂借给王展的股权转让款3760万元及清投智能未支付股权转让余款2190万元全部归王展所有;王展须无条件承诺单独支付税后2000万元给陈尧。
不过从公开的披露来看,王展的一系列行为发生在与胡静婚姻存续期间,但王展未按约定单独支付2000万元,已然构成严重违约。故陈尧向法院提起诉讼。陈尧请求法院判令王展及胡静承担诉讼费并给付其2千万元及利息。
资料显示,王展,2008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清投智能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8年5月10日至2021年10月12日任公司董事。当然,对此,王展也提出了自己的诉求,王展请求法院判令撤销《管理权转让协议》,并由陈尧承担诉讼费。
在经历过一审、二审之后,法院最终判定王展支付陈尧2000万元及利息。而这之后新元科技就业绩补偿情况跟王展进行了沟通,但王展表示要依法提起再审。于是,这3400万元的补偿,就一直处于未收回状态。
据悉,新元科技主营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成套解决方案,2022年上半年的净利润为4048.96万元,也就是说3400万元规模的补偿款对新元科技来说绝不算小数。眼看2022年迈入10月份,新元科技将如何保全自身的利益,还有待观察。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