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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约小姐后用冥币支付,既不算诈骗也不算使用假币,真就这样... [打印本页]

作者: johnson    时间: 2021-8-27 16:49
标题: 男子约小姐后用冥币支付,既不算诈骗也不算使用假币,真就这样...
     


      
作者: 枫行碎玉    时间: 2021-8-27 16:50
男子约小姐后用冥币支付,既不算诈骗也不算使用假币,真就这样算了?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手机的功能也在逐步的升级,我们可以用手机付款,可以用手机乘车,在这个时代里面,现金是越来越少见的。而且随着信息网络的发达,很多的社交软件应用而生,在这个软件里可以超越地域的聊天,甚至会有一些违法活动。

江苏南京的一个男子使用社交软件,约了一位失足女发生了性交易,事后他用冥币支付了嫖资2000元,并且把女孩拉黑。男子本来以为这个女孩会咽下这口气,没想到女孩选择了报警。报案以后,警方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对,该男女分别进行了13天和16天的行政处罚。该案件当中,既没有算男子使用假币罪,也不认定男子为诈骗罪。为什么不认定是这两种犯罪罪名,首先我们要了解这两种罪名。
首先是使用假币罪。我国所谓的假币是指,具有流通价值的货币。只是根据颜色和图案做出足以以假乱真的假币,扰乱了经济市场。而冥币并没有流通功能,因此,它并不属于使用假币罪。
其次,我们讲的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这个案件和诈骗罪的特征特别相似,但是我国诈骗罪保护的对象是合法的公司财产,而依靠性交易所获得的财产属于非法的,并不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也不能构成诈骗罪。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受教法律的追究,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也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我们的权利。南京的这位失足女,他有拿起来法律捍卫自己权利的勇气,可是他做的证实非法的事情,所以他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相反,因为他也触犯了法律,所以它也被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大家的生活压力也越来越大,这个时候有很多女性,就不愿意靠自己的劳动来获取金钱,反而靠着走捷径或者是出卖自己的身体赚一些钱,但是这些钱都是踩着法律的底线,这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位男子约小姐用的冥币支付,他也违反了法律,并且还使用冥币支付,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当然,他也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他本来是想要压榨这位女性,没想到这个女性并不吃这一套。即使在这个案件当中,这位女性的勇气还是值得让人学习的,他总是勇敢地来保护自己,但是更希望他能走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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