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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如果信用卡的钱没还会怎么样?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红红    时间: 2021-2-16 15:16
标题: 请问如果信用卡的钱没还会怎么样?
请问如果信用卡的钱没还会怎么样?
作者: icesea2008    时间: 2021-2-16 15:17
根据你欠银行的金额、时间,还有具体情况,逾期会有不同的结果。   
首先就是,你的逾期还款会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但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的,我国目前的信用记录保持时间为五年。在还清欠款后,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从头再来。   
逾期未还银行信用卡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至于定不定罪,就看银行起诉不起诉,以及你的欠款情况了;   
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给楼主贴个法律依据了解一下: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欠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一般普通的欠款都不会被定义为恶意透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楼主你和自己的情况比对一下,你就知道自己属于哪个情况了,不过最好还是给银行的工作人员谈一下。最差的结果就是被起诉,然后坐牢。   
一般都走不上这个最坏的路,但是逾期会被冻结信用卡,一直不还就把你记到黑名单,还完款后的五年之内也办理不了信用卡、贷款。   
一直还不了款的话,楼主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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