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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已经动手,第三方支付机构面临“绞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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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卡神小编
时间:
2016-6-20 20:04
标题:
央行已经动手,第三方支付机构面临“绞杀”!
为鼓励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2016年4月5日下发《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随后 并责成支付清算协会制定相应细则。4月14日央行下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第三方支付,有牌无牌都将面临严打,随后4月27日支付清算协会下发《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等文件的征求意见》要求各理事单位针对实施细则进行意见反馈,同时明确指出第三方支付《行支付机构严重违法违规20种类型》
根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官网显示,今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并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支付违法举报奖励行动正式进入实际执行阶段,预计将有一大部分违规行为将被曝光!结合央行下《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整个行业将进入一场腥风血雨!违规机构面临绞杀!
1.问:出台《实施细则》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为鼓励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于2016年4月5日发布了《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实施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工作。为落实《办法》要求,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协会制定了《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设立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举报奖励工作。
2.问:举报中心受理对哪些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答:举报中心受理对以下行为的举报:违反支付结算有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自律规范,违法违规开展有关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支付工具、支付系统等领域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
3.问:举报人可以对哪些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答:举报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统称支付服务组织)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举报中心举报。
4.问:对举报人的资格有要求吗?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采用实名举报:举报人为个人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举报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举报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5.问:举报中心采取哪些措施为举报人保密?
答:举报奖励的实施严格遵循为举报人保密原则。举报中心受理举报后,会对举报事项进行脱敏处理,隐去举报人真实姓名、身份、联系电话等信息。举报事项的后续调查和处理过程均不透露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等信息。
6.问:举报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举报?
答:举报人可通过网络举报平台、举报邮箱等方式进行举报,并可拨打举报电话对举报相关事宜进行咨询。举报平台网址、举报邮箱地址和举报电话将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7.问:举报中心对收到的举报如何处理?
答:举报中心收到举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举报人;举报事项一般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举报中心经调查核实并对举报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并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领取奖励。
8.问:对举报人的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举报奖励标准根据举报事项的违法违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举报人所提供线索和证据对举报事项查处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综合评定。一般违法违规事项举报奖励标准为200~2000元,严重违法违规事项举报奖励标准为500~10000元。一般违法违规事项和严重违法违规事项的具体划分范围由协会通过官方网站、举报平台等向社会公布,并根据相关监管政策及市场发展变化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9.问:设置合规保证金是基于什么考虑?扣除的保证金将如何使用?
答:合规保证金机制作为行业自律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督促支付服务组织依法合规从事支付清算业务。合规保证金及其利息归支付服务组织所有,只有当支付服务组织被举报违法违规且经调查核实后,协会才会按照《实施细则》和《守法守规协议书》的约定,扣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统一纳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举报人员。
作者:
宜春POS机
时间:
2016-6-24 21:40
支持{:4_94:}{:4_94:}{:4_96:}
作者:
jiyuansina
时间:
2016-8-1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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