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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九江银行信用卡账单 [打印本页]

作者: 马辉    时间: 2021-2-16 14:55
标题: 九江银行信用卡账单
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九江银行信用卡账单。
作者: 酒入断肠    时间: 2021-2-16 14:56
  如九江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申请九江银行(以下简称“本 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条款及细则。
  
  第一条 声明事项
  
  1.账单分期是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当期信用卡账单部分金额分期偿还的服务。
  
  2.本业务仅限本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请,附属卡的持卡人暂时无法申请。
  
  3.持卡人致电本行信用卡客服热线(95316)申请账单分期业务,则视同于持卡人接受该业务的所有条款。
  
  第二条 申请
  
  1.持卡人须在当期已出对账单之后申请办理账单分期付款业务。
  
  2.该项业务仅限正常使用卡片、信用状况良好、卡片状态正常的主卡持卡人办理,如卡片为挂失等不正常状态则不能参与本业务。
  
  3.持卡人申请的账单分期交易一经成功办理,不可进行撤销。
  
  4.半年内累计逾期3期或连续逾期2期,无法申请账单分期。
  
  5.账单分期的申请是否通过,以本行信用卡中心综合评定结果为准。
  
  第三条 使用、收费及还款
  
  1.持卡人可申请账单分期的期数为 3 期、6 期、12 期、18 期及 24 期对应的每期分期手续费率分别为 0.9%、0.75%、0.66%、0.68%及 0.68%。 2.账单分期每期手续费=分期本金总额×对应期数的手续费率,每期手续费于账单分期业务申请成功后从可用额度中扣除,计入持卡人信用卡账户,手续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3.账单分期的每期应还本金=分期本金总额÷分期期数,每期应还本金保留到分,逐月计入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余数计入首期。
  
  4.持卡人在申请部分账单分期成功后,当期只需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扣除账单分期 金额后的剩余账单金额。如申请成功后持卡人未按时全部偿还当期剩余账单金额,将视为未全额还款,则当期账单不享受消费交易的免息还款期待遇。
  
  5.持卡人申请账单分期成功后,不会立即恢复持卡人的可用额度,对应交易所占用 的额度会随着每期还款额度而逐期恢复,直至最后一期或提前清偿所有分期余额。
  
  6.已成功办理账单分期业务的持卡人若按期缴付信用卡账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将被视为溢缴款,不会提前清偿分期的本金部分。
  
  7.账单分期业务的每期应还本金不计算积分。
  
  8.持卡人的信用卡已至有效期并获得卡片续期,账单分期业务不因此而终止,将自动转入新续卡片;持卡人若卡片到期不再续卡,分期付款未还欠款将在卡片到期的上一期账单一次性全额记账,持卡人须全额清偿。
  
  9.若持卡人对已成功办理的账单分期业务提前清偿未偿还的分期款项,须致电卡中心客服热线 95316 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须一次性还清未偿还的分期款项以及剩余期数未收取的分期手续费。
  
  10.持卡人对已办理账单分期的消费交易进行退货处理时,已办理成功的账单分期业务不受影响,将继续正常使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本行因其认定的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在分期还款期间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连续逾期3期;信用卡由于被取消、管制、终止、已经过期并不被续卡等原因变为不正常状态;持卡人缴款延滞;持卡人已经破产或身故;持卡人违反了本行信用卡的领用合约、信用卡章程、本条款及细则中的任何规定或本行相关规定 等)确定持卡人的账户不再适合进行账单分期业务时,持卡人的未付剩余分期金额及其他相应费用全部视为到期,本行有权在无需通知持卡人的情况下,要求持卡人一次性偿 还剩余分期金额及其他相应费用,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其他
  
  1.持卡人声明已详尽阅读并完全知晓和承诺遵守本条款及细则。
  
  2.本业务条款及细则未尽事项依据《九江银行信用卡章程》、《九江银行信用卡领 用合约》、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有关规定处理。
  
  3.本行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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