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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州银行公务卡发行对象、申领条件及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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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0098
时间:
2021-2-16 14:38
标题:
湖州银行公务卡发行对象、申领条件及申领手续
湖州银行公务卡发行对象、申领条件及申领手续
作者:
miki
时间:
2021-2-16 14:39
1、申办单位应是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公务单位,发卡机构应与公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
2、申请个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及支付能力,且资信状况良好的,经公务单位推荐均可申领公务卡。公务卡均为主卡,不允许办理附属卡。
3、公务单位在职人员申请公务卡时,应按照发卡机构的规定,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申请表和提交相关资料,并与发卡机构签订领用合约。同意发卡机构向有关方面咨询,并保留和使用相关资料。申请人与发卡机构签订申请合约并签字确认,即表示确认遵守本章程并履行相关合约中各项条款。
4、发卡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资信状况确定是否要求其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方式,是否同意申领人的领卡申请,确定领卡人的信用额度、确定领卡方式及种类等,未通过的申请资料不予退回。
5、担保可采用保证、抵押或质押方式。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质押物仅限发卡机构开具的定期存单或认可的其他质押物。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因使用公务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如持卡单位或个人无法偿还公务卡债务时,所有担保均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规定下按发卡机构认可的担保手续办理。
6、持卡人领到公务卡时应立即在公务卡背面的签名栏内签上与申请合约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公务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7、公务卡有效期最长为三年,过期自动失效,但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如持卡人到期需要继续使用,应办理更换新卡手续。如持卡人不愿到期换领新卡,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发卡机构,否则,发卡机构视为持卡人自愿到期更换新卡。不更换新卡或中途停止使用的,需偿还透支本息及有关费用后及时将卡交还发卡机构,并办理销卡手续。补换卡有效期视同原卡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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