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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心!别落入银行理财五大陷阱 [打印本页]
作者: 曲漾 时间: 2016-4-5 15:13
标题: 小心!别落入银行理财五大陷阱
银行理财产品总是给人“风险低、收益高”的印象,让许多消费者认为:在银行买理财,是再安全不过的事情了。
然而,看似简单的银行理财产品背后其实暗藏玄机,一不小心你可能就掉坑里去了,妥妥贷小编提醒消费者小心落入银行理财五大陷阱。
陷阱1:预期收益代替实际收益
很多理财产品在说明书中会故意模糊收益率和年化收益率的区别,虽然看起来差不多,但是收益真的差很多。用户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是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因此,高收益也成为了银行宣传理财产品,吸引用户眼球的一个撒手锏。
为了吸引客户,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往往会刻意夸大收益,不少工作人员在给客户讲解时,也会口头保证预期收益。银行会在宣传中强调此前发行的同类理财产品均达到预期收益,令客户对收益产生心理预期,把预期收益当作是实际收益。而实际情况是,有很多结构型理财产品都没有达到预期收益,有的甚至本金都亏损。
陷阱2:理财产品偷梁换柱
小心理财产品变身保险!不少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会在银行内推销保险产品,而且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会给用户推销其代售的保险产品,用户在银行内很容易被“忽悠”,稀里糊涂的就买了保险。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用户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注意产品认购书上,写的是理财产品还是保险。如果被告知想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售完,而工作人员又推荐了另一款产品时,用户就需要小心了,这个时候是最容易被销售人员 “忽悠”,错把保险当成理财产品。
陷阱3:延长募集期,让收益缩水
理财产品在发售时都会有募集期,时间从两三天到半个月不等。在募集期这一段时间里,用户的资金是没有收益的,最多也只是按照活期利率计息。对于理财产品来说,募集期越长,实际收益率就会越低。这在一些短期理财产品上体现得非常明显。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由于理财产品都有额度限制,不少用户为了抢额度,往往在产品募集的第一天就购买。而在募集期内,资金一般按照活期计算利息或者根本不计利息,这就会导致用户的收益被摊薄,所以用户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不要被名义上的高收益率所迷惑。
陷阱4:警惕“霸王条款”
在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有些条款明显偏向银行。如,某些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会规定 “超过预期年化收益率的最高部分,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也就是说,如果某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8%,但最后的实际收益率为10%,那么多出的2%就归银行所有。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如果发生亏损,需要用户自己承担风险,但是产生的超额收益却归银行。用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尽量远离这些带有“霸王条款”的产品。
陷阱5:避重就轻,信披不完整
银行工作人员在推销理财产品时,往往只强调收益,刻意淡化风险。产品说明中关于风险的表述有大量专业术语,普通用户很难看懂。不披露或者选择性披露信息,产品信息不完整、资金投资用途不明、收费项目不明、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是很多理财说明书存在的问题。消费者在投资前务必要看清事实,保持理性,谨慎投资。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凡是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具有惟一的产品编码,消费者可通过该编码查询到产品信息。凡无法查询到的产品,均非银行正规产品,应予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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