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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南粤银行公务卡对账及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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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烫烫烫
时间:
2021-2-6 20:12
标题:
广东南粤银行公务卡对账及还款
广东南粤银行依照持卡人提供的地址或约定的其他方式,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对账单,但当月没有任何交易或广东南粤银行已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交易记录或双方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情况下,持卡人均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或其他双方约定的通知为由拒绝还款。
作者:
amwayzheng
时间:
2021-2-6 20:12
广东南粤银行依照持卡人提供的地址或约定的其他方式,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对账单,但当月没有任何交易或广东南粤银行已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交易记录或双方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情况下,持卡人均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或其他双方约定的通知为由拒绝还款。
持卡人有权向广东南粤银行索取对账单,自索取日起前三个月的纸质账单免费,前十二个月内的纸质账单可享每年第一份免费,索取其他时期的对账单须支付补制对账单手续费。持卡人未收到对账单应主动致电广东南粤银行查询。若在交易发生后三个月内或收到对账单后三十天内(以两者中较晚的为准)持卡人未提出异议,则视同持卡人认可该项交易。持卡人有权在上述异议期限内要求对其公务卡交易账务进行核查并请求广东南粤银行调阅签账单或退款单,但持卡人应充分说明理由并提交签购单据等广东南粤银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经查证认定相关交易应属有效的,则持卡人需支付手续费。
持卡人未能于最后还款日前(含当日)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时,除应支付透支利息之外,还应按广东南粤银行规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持卡人办理本合约或广东南粤银行规定的相关事宜,须按广东南粤银行依法确定的费率支付手续费等费用。年费、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相关费用按广东南粤银行根据监管机构所要求流程依法确定、修订并通过广东南粤银行网站等方式予以公布的费率表执行。
持卡人超过到期还款日,未偿还透支款项的,广东南粤银行有权依法向持卡人催收、追缴并有权停止持卡人使用卡片,且广东南粤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全额偿还所有未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未到期的分期付款、未到期的分期手续费等)。持卡人已支付的分期手续费不作退还。
持卡人存入公务卡内的资金不计存款利息,若欲领回扣减到期应付款项之后的溢缴款项,可在银行柜台或自助银行设备提取或者要求广东南粤银行以汇款方式付至持卡人在广东南粤银行开立的账户。
持卡人的还款将按如下顺序冲还应还款项:
(一)正常或90天(含)内的逾期账户:按透支利息、费用、取现、消费(含分期付款)的款项顺序冲还,其中每一类款项分别按先往期、后当期的对账单顺序冲还,往期和当期的各类款项均冲还完毕后,再按上述款项顺序冲还未出账单的应还款项;
(二)90天以上的逾期账户:按取现、消费(含分期付款)、费用、透支利息的款项顺序冲还,其中每一类款项分别按先往期、再当期、最后未出的对账单顺序冲还。
广东南粤银行有权不时按适用法律或因风险管理需要细化或调整上述应还款项冲还顺序。
持卡人与广东南粤银行约定通过持卡人开立于广东南粤银行的账户自动还款的,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在最后还款日当日从指定账户中扣收持卡人应还款项,扣收不足的部分持卡人应及时清偿。若持卡人出现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到期应付款项的,持卡人授权广东南粤银行将持卡人开立于广东南粤银行的任何一个或多个账户内款项用于偿还公务卡欠款,且广东南粤银行不需要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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