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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商行信用卡积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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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卡神小编
时间:
2019-5-17 05:24
标题:
上海农商行信用卡积分规则
上海农商行信用卡积分累积规则
一、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持有效的上海农商银行个人信用卡刷卡消费,原则上刷卡消费每满人民币1元积1分,每满1美元积7分。特殊卡种除外。商务信用卡不计积分。
二、持卡人参与特别推广期间的相关活动时,按照活动规则累积积分,具体以上海农商银行所统计积分数量为准。
三、持卡人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的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其积分合并累计到持卡人信用卡账户,附属卡产生的信用卡积分计入主卡名下。
四、部分信用卡产品如有特别规定,则不予以合并积分。
五、因任何账户退款因素,或因其他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持卡人已经取得的信用卡积分将由上海农商银行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按比例予以调整。
六、对于下列费用和交易不计算积分:
1、信用卡年费、利息、预借现金、转账、溢缴款领回和其他依据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各项费用(如各类交易手续费、滞纳金等)。
2、低扣率、零扣率以及特殊类型的商户消费计算积分,其中包括但并不仅限于:
(1)房地产、汽车销售、汽车零件销售、批发类商户的消费;
(2)公共事业、政府服务、纳税、缴款、典当拍卖及代扣代缴类商户;
(3)慈善、非盈利性商户及按银联标准不计扣率的其他商户(商户类别以商户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详情请咨询特约商户及收单机构);
(4)法律服务、医疗机构、学校类、农业服务、承包服务、装修装潢等商户;
(5)非现金金融产品及服务、直销、保险、证券、会计、审计等商户;
(6)上海农商银行指定的其他项目。
七、网购类消费,除使用特殊信用卡产品(如淘宝鑫卡、QQ鑫卡等),通过指定渠道(如支付宝快捷支付平台、财付通一点通等)消费外,其他信用卡产品的各类消费均不计积分。
八、如因收单行、卡组织或商户等机构的错误,导致影响积分累计的,上海农商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积分兑换活动规则
一、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积分仅适用于本活动范围,积分可兑换上海农商银行指定礼品,或兑换为支付宝集分宝、Q币/QQ产品等其他虚拟商品使用(兑换标准及规则以我行网站公布为准),或兑换为航空里程使用(仅限世界白金鑫卡)。
二、积分不可转让给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上海农商银行均不产生效力。未经上海农商银行同意,积分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他非积分礼品的给付。
三、兑换成功后,将从持卡人的信用卡积分中扣减相应的积分分值,且不可取消及更改。如持卡人账户积分不够,则不予兑换。
四、积分兑换礼品目录、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积分活动公告或礼品目录为准。
五、部分积分礼品有数量限制的,兑完为止;积分兑换的标准、规则如有有效期限的,逾期不得兑换。积分活动期间,如遇礼品停产或升级换代,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部将联系持卡人,并以相应礼品替代。
六、网站或积分手册上所列礼品图样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持卡人兑换礼品后,除质量问题外一律不予退换;如持卡人对兑换礼品存在疑义,可致电上海农商银行客服热线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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