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需要支付赔偿嘛?
我在这家公司刚做满3个月,现在急着去另一家公司,从递交辞职报告到离开只有一个礼拜的时间,领导说可能要我付一点赔偿,因为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现在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嘛?我需要支付赔偿嘛? 公司以没有提前书面通知辞职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没有提前 1 个月通知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公司辞职,确实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但不能直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现在的问题是,可能你提前离职造成工作交接的问题,不过他们也难以证明损失的额度,所以尽量协商解决吧,适当让步争取和解,毕竟是自己无理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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