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某员工骑电动车摔伤,引发脑出血,三天后死亡,类似这种非因工死亡的情况,企业该承担哪些义务?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1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企业应当支付相应费用具体如下:“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最后说一句,本来懒得提,都是五十年代初的规章条例,居然没废止。
话说除了我,没几个人知道,你追加点分数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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