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q169950 发表于 2021-2-16 14:52:57

青岛银行:征信细化才能避免误伤无主观故意者

青岛银行:征信细化才能避免误伤无主观故意者

KLTX12 发表于 2021-2-16 14:53:29

  据报道,《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草案)》近日获审议通过。其中,欠缴税费、考试作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骗取社会保险或者优待、妨碍正常公共交通秩序以及医疗秩序等行为被依法处理的信息将纳入失信信息管理。根据草案,广州将打造覆盖全面、统一、透明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就在不久前,央行征信中心推出新版个人征信报告。新版个人征信的信息采集更细化、更全面、更精准,比如,除借贷等金融信息外,电信业务、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欠税、民事裁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低保救助、执业资格和行政奖励等信息,也被纳入。而《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草案)》,同样显示出征信细化这一特点。
  征信细化,既是一种方向,也是一种必要。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对个人征信报告提出了新要求,作为“个人经济身份证”的信用报告使用越来越多,让征信细化成为一种必然。另一方面,征信细化有利于划清征信的边界条件,以免造成误伤,从而让信用效力更精准。
  在央行征信中心推出新版个人征信报告方案的时候,对于是否将“拖欠水电费管理费”等行为列入征信记录,舆论展开了热议,有观点认为,如果列入,恐会造成误伤。因为,在一个强流动性的时代,比如一个家庭因外出旅游、异地生活、搬家或者出国等事宜,耽误了水电费管理费的缴纳,是不足为奇的。另外,居民因对收费有异议而导致延缓缴费,也并非出于主观恶意,如果拖欠相关费用被列为失信行为,显然不利于居民正当维权。基于此,央行最终出台的新版个人征信报告,没有将有关欠费行为列为采集对象。
  《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草案)》规定,无正当理由欠缴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数额较大,经催告后超过6个月仍未缴纳的,将被纳入到征信记录。从征信细化的角度看,“无正当理由”“数额较大”“催告后超过6个月仍未缴纳”这种周延的前置条件设置,实属必要,也能够避免伤及无辜。再如,广州拟规定,参加国家、省或者本市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的行为,纳入征信,也划定了征信的明晰边界。从某种意义上说,征信细化代表着征信体系越来越规范化。
  只有基于社会现实细化征信条件和边界,才能将“恶意”“主观故意”与“非主观故意”区分开来,从而精准制约失信者,同时又不误伤不经意触动“征信红线”者。这是我们构建征信体系的初衷之一。而只有征信细化,也才能让“老赖”和恶意触碰红线者受到相应的惩罚,让无主观故意者能够坦然面对征信。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青岛银行:征信细化才能避免误伤无主观故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