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循环利息计算方法
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循环利息计算方式介绍。 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循环利息的计算方法:假设:王先生每月的账单日为18日,最后还款日为次月的7日。
4月15日,消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4月18日银行为王先生打印的本期账单包括了他从3月19日至4月18日之间的所有交易账务;
那么王先生4月18日账单的“本期应还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
不同的还款情况下,王先生的循环利息分别为:
若王先生于5月7日前,全额还款1000元,则王先生4月15日消费的这笔1000元享受自4月15日—5月7日的免息还款期,不必支付任何利息,循环利息=0;
若王先生于5月7日前,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王先生4月15日消费的1000元则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须支付循环利息,5月18日的对账单的循环利息=16.40元。
具体计算如下:
1000元×0.0005×22天(4月15日-5月6日)+(1000元-100元)×0.0005×12天(5月7日-5月18日)
循环利息=1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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