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粤银行信用卡账单不符怎么办?
广东南粤银行信用卡对账单不符处理方式介绍 广东南粤银行信用卡规定:广东南粤银行依照持卡人提供的地址或约定的其他方式,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对账单,但当月没有任何交易或广东南粤银行已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交易记录或双方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情况下,持卡人均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或其他双方约定的通知为由拒绝还款。
持卡人有权向广东南粤银行索取对账单,自索取日起前三个月的纸质账单免费,前十二个月内的纸质账单可享每年第一份免费,索取其他时期的对账单须支付补制对账单手续费。持卡人未收到对账单应主动致电广东南粤银行查询。若在交易发生后三个月内或收到对账单后三十天内(以两者中较晚的为准)持卡人未提出异议,则视同持卡人认可该项交易。持卡人有权在上述异议期限内要求对其公务卡交易账务进行核查并请求广东南粤银行调阅签账单或退款单,但持卡人应充分说明理由并提交签购单据等广东南粤银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经查证认定相关交易应属有效的,则持卡人需支付手续费。
所以在发现账单不符之后应该在收到账单三十天内致电银行提出异议,避免给自己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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