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商银行信用卡透支利息
北京农商银行信用卡透支利息介绍 透支利息、费用的计算:除预借现金交易外,您的信用卡消费交易在到期还款日(含)之前偿还全部应还款总额的前提下,可享受消费交易自交易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免息还款期待遇。
您可按照对账单显示的最低还款额还款。如果您按照最低还款金额还款,北京农商银行会对您本期对账单透支的全部款项,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从交易记账日起至实际还款记账日止的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
例如:徐先生在5月11日消费1笔,金额为2000元,账单日为5月15日,到期还款日为6月9日,本期对账单应还款总额2000元,最低还款额为200元,徐先生的上期账单金额为0元,不同还款情况下,徐先生的透支利息计算分别如下:
若徐先生在6月9日(含)之前,全额还款2000元,则6月份收到的对账单中透支利息为0元。
若徐先生于6月9日之前,如5月31日偿还最低还款额200元,则6月份的对账单中透支利息为34.4元透支利息:2000元×0.05%×20天(5月11日-5月30日)+(2000元-200元)×0.05%×16天(5月31日-6月15日)=20元+14.4元=34.4元。
若徐先生在6月9日(到期还款日)之前所还金额低于最低还款额(例如还款为0元),则除了支付透支利息外,还要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6月份对账单中透支利息为36元,滞纳金为10元。其中,透支利息:2000元×0.05%×36天(5月11日-6月15日)=36元,滞纳金:200元×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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