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粤银行公务卡换卡
公务卡卡片的有效期为五年,以持卡人收到的公务卡卡面上列印的日期为准。广东南粤银行将在卡片到期之日前两个月,邀请持卡人换领新卡。 公务卡卡片的有效期为五年,以持卡人收到的公务卡卡面上列印的日期为准。广东南粤银行将在卡片到期之日前两个月,邀请持卡人换领新卡。若持卡人在卡片到期后不愿换领新卡,应在卡片到期之日起前一个月以书面或广东南粤银行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广东南粤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交还卡片或按照广东南粤银行要求销毁卡片。持卡人使用或持有公务卡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卡片的到期失效、更换或销户而消灭或改变。卡片停止使用或收回后,持卡人应继续承担偿还全部已发生欠款的义务,且持卡人未偿还的到期账款视为于卡片停止使用/广东南粤银行要求收回之日全部提前到期并应立即全额清偿。对未能履行章程或本合约项下义务,不能维持广东南粤银行要求的持卡人资格或信用状况,或涉嫌欺诈、疑似触犯法律法规、以及正在被公安、司法机关或监管部门调查等设计风险的持卡人,广东南粤银行有权采取调低信用额度、更换卡片、止付、冻结账户、直至取消其持卡人资格等措施。广东南粤银行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通知持卡人,并行使追索权。持卡人应继续承担偿还全部已发生欠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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