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407974 发表于 2021-2-16 14:37:17

天津银行信用卡对账单须知

天津银行信用卡对账单须知

jeremy_huang_81 发表于 2021-2-16 14:38:08

  一、天津银行依照持卡人提供的地址或约定的其他方式,就信用卡账户交易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对账单,但当月没有任何交易或天津银行已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交易记录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持卡人应及时查阅对账单,如持卡人在当期账单还款日前未对对账单中列明的交易提出异议,则视同其认可该项交易。持卡人在账单日起15日内仍未收到对账单的,持卡人应对未收到的对账单主动查询,否则视同持卡人已收到,持卡人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未接到通知为由拒绝还款。
  
  三、持卡人有权在上述异议期限内要求对其信用卡交易账务进行核查并请求天津银行调阅签账单或退款单,但持卡人应书面或天津银行认可的其他方式说明充分理由并提交天津银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经查证认定相关交易有效,则持卡人需根据天津银行收费标准支付签购单调阅费。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天津银行信用卡对账单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