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信用卡计息规则及案例
重庆银行信用卡计息规则及案例 持卡客户的的非现金交易(不含转账交易)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款项的,无需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免息还款期最长不超过57天。否则,应支付透支款项自从交易日至还款到帐日的透支利息,透支款项按月计收复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0.0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持卡客户以信用卡办理预借现金,应支付手续费,并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持卡客户应当支付透支款项从交易日至还款到帐日的透支利息,透支款项按月计收复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0.0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
非免息还款情况下,利息计算规则如下:
一、公式
利息=刷卡金额*I*天数(“I”代表利率万分之五)
二、案例
(一)还最低还款额
客户小张3.13日消费300元,3.18日账单金额为300元,4.13日还款100元,4.18日则计息为300*31天(19+12)*0.05%+200*6*0.05%=5.25元。
(二)全部未还款
客户小张3.13日消费300元,3.18日账单金额为300元,4.13日未还款,4.18日则计息为300*37天(19+18)*0.05%=5.55元。
(三)取现计息
客户小张3.13日取现300元,3.18日账单金额为300元*6*0.05%=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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