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信用卡计息及费用
江苏银行信用卡计息及费用 对于持卡人非现金交易,江苏银行给予持卡人自记账日起25天、最长56天免息还款期。持卡人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无须支付消费交易的透支利息;持卡人在免息还款期内未能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应还款项中的消费交易款项不再享受免息待遇。持卡人支取现金、转账发生的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并按规定支付透支利息。信用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 万分之五,账户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 倍;对应的年化利 率上限为 18.250%,下限为 12.775%(受大小月天数不同及持卡人还款情 况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年化利率与上述年化利率可能存在差异)。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支付透支利息外,还应按最低还款额的未还部分支付违约金。
持卡人偿还透支款项可选择主动还款或按约定由江苏银行在指定账户自扣还款。江苏银行收到持卡人还款时,按照以下顺序对信用卡账户的各类欠款进行冲还,同类欠款按照江苏银行记账先后顺序偿还:正常及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冲还。
信用卡贷记账户溢缴款及IC卡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不计付利息,但江苏银行与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江苏银行向申领人核发信用卡后,将按照对外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向持卡人收取透支利息及年费、相关交易或服务手续费、违约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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