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信用卡利息须知
成都银行信用卡利息须知 信用卡预借现金功能即可进行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可通过ATM、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其他可提供现金服务的渠道完成)或向持卡人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进行现金充值。信用卡办理预借现金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成都银行从预借现金交易日起至清偿日按成都银行核给的日利率计收利息,按月计收复利,并按成都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收取预借现金手续费。成都银行对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的存款不计付利息,但与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营业终了前偿还约定的最低还款额,成都银行除计收透支利息外,还将按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或成都银行依法规定)的比例计收违约金。
持卡人向成都银行支付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计收利息。成都银行按照对外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如有变动,以成都银行最新公告为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