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恶意透支?看看怎么被认定的!
信用卡作为个人信贷工具,用来透支消费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但信用卡除了正常透支以外,还有违约透支和恶意透支这两种情况。 信用卡作为个人信贷工具,用来透支消费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但信用卡除了正常透支以外,还有违约透支和恶意透支这两种情况。违约透支,是指持卡人在正常透支后,由于客观原因或者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未能按照发卡行约定的限额或期限还款的行为。这种透支行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定,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发卡银行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来追究持卡人的违约责任。
而恶意透支则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依据《刑法》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可见,违约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性质不同,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持卡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银行财产的目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形: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那么,怎样才算恶意透支呢?
主要满足以下两点:
一是发卡行两次催收。
二是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没有接到两次通知,或在被催收后三个月内如数归还欠款的,都不属于“恶意透支”。
总结:信用卡是低息信贷和积累个人征信最好的工具,每个持卡人都应该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用卡,千万不要因为无节制的消费让自己陷入债务泥潭和信用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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