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P2P监管办法或年内征求意见
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传闻不断。近日有消息称,由银监会牵头制定的P2P管理办法已基本成型,将于年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援引相关知情人士消息透露,监管细则确实已递交,正在等待最终批复,具体时间尚不确定。消息称,监管办法涉及的内容包括,P2P行业将实行负面清单制,不设注册金门槛,相比预期略宽松;但明确禁止参与股票市场配资和股权众筹等业务。对于网贷行业监管,关于备案制、牌照制以及负面清单制业内讨论之声不断。业内人士认为,采取负面清单的可能性很大。
网贷之家首席分析师马骏表示,业内普遍呼吁负面清单制的监管,这样会给P2P创新发展预留更多空间。监管机构可以通过采取备案的做法获取平台的一些数据,再结合负面清单的原则进行监管。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P2P行业不会采用发牌照的做法,基于“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发牌照就会涉及审批,而监管层不想承担如此大的责任。同时,负面清单制不会单独实行,还会有一系列配套措施,也可能和备案制相结合。
此外,消息称,《办法》要求P2P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不得进行自融自保,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这意味着原先的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也不被认可,资金必须从第三方支付在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上转移到平台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
金融工场董事长魏薇介绍,资金存管是将平台自有资金分离出来,防止自融和资金池的关键之一,所以确实需要严格要求。金融工场已于9月和徽商银行签资金存管协议,目前正在进行后台数据对接,未来也将根据监管细则进一步落实银行资金存管的各项指标。
网贷行业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11月30日,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监测到的P2P借贷平台共3464家(仅包括有线上业务的平台),其中正常运营的仅有1876家。问题平台数已经占总平台数的约46%。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网贷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仍在于优质资产端的获取能力,以及债权项目的风控水平。由于行业监管细则尚未落地,加上行业性问题不断暴露,行业的不确定因素大。在竞争激烈化的大背景下,行业的洗牌仍会延续,甚至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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