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
杭州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1、原则上使用信用卡消费每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个积分,或按消费时积分活动的计算规则计算。消费所产生的积分在银行记账日的次日生效,每笔消费金额元以下的角分均按四舍五入的方式计入积分。
2、若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的信用卡,其刷卡消费的积分可以累计合并计算;主卡与附属卡的积分计入主卡名下;部分联名卡若有特别规定,则不予以合并积分。
3、因任何账户退款的因素,或因其他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其原先已经取得的积分将由杭州银行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按比例予以调整。
杭州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参加资格
1、本活动适用杭州银行发行的信用卡系列产品,包括杭州银行信用卡、财政公 务卡、电信百事通联名卡、西湖休闲卡、上海旅游卡等卡种在内(以下简称“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附属卡持卡人不得独立参加本活动,附属卡持卡人所取得的积分将自动合并计入其所属的主卡账户下。杭州银行新增的其他信用卡产品,则另行通知。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信用卡持卡人将不得参加本活动:
(1)、所持信用卡卡片状态非正常,如挂失、被止付、停用、冻结、注销等;信用卡账户下其他状态正常的卡片不影响参加本活动。
(2)、所持信用卡账户状态非正常,如销户、账户被冻结等;
(3)、不偿还其所负对杭州银行的任何债务(如信用卡处于逾期状态);
(4)、违反信用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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