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跟你借钱时,懂这些才不会被坑!
近几年,民间借贷平台兴起,同时,关于民间借贷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所以了解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是十分必要的。比如:司法事件中经常发生的,夫妻一方以一个人名义借钱,另一方并不知情,债权人以夫妻双方为被告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套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定,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以下为常见的几类问题,一一为大家解答。
01如果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账凭证怎么办?
按照规定,要求被告还款的民间借贷案件的事实审查中,至少包含两个内涵:首先是必须要有书面的借条或者借款合同来证明有借贷关系,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口头协议也可以,但是口头的很难取证;其次,民间借贷的案件必须要有出借人支付款项的事实。
上述这两个核心要素缺一不可,但是熟人借贷经常没有借条,有时只有银行转账凭证。规定中有一个动态举证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即:原告举证完后,要被告举证,被告举证完后,再回到原告举证等,原告举证完了后,被告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证明,才能将证明责任又推到原告身上。
根据司法解释,法官认为原告主张的事实可信度达到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就应当认定原告主张的事实是成立的,如果被告抗辩了,被告就要举反证,只要使法官能够相信原告主张的事实存在的可能性低于75%,对方的反证就成功了。
02夫妻一方借的钱,另一方需要担责吗?
个人名义借钱,另一方并不知情,债权人以夫妻双方为被告起诉,但是借条签署的就只有一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套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现实案件审理中,还是要分情况的,广东省在2015年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最后就判定认为,夫妻一方只有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所负的债务,才具备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
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如果夫妻双方事先已约定好为个人债务,或者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这些情况下的债务都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03熟人借钱,要注意诉讼时效!
在双方没有规定什么时候还款的情况下,欠钱的人可以随时还钱,债权人也可以随时向欠钱的人要钱,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里面有个十分重要的诉讼时效的问题。
也就是说,法律对权利人的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比如你一直没有要求对方还钱,对方也一直不还你钱,法院不可能过了N年之后,你突然想起来要求对方还钱了,法律也还随时保护你的权利。
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同时,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04个人给企业借钱,自己用担责吗?
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签订民间贷款合同后公款私用,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公款私用。
目前有这几种承担责任的方式:
一是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企业承担责任;
二是企业先承担责任,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三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公款私用,实际为个人借款,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还钱;四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签订的贷款合同,肯定是个人承担责任,但在审判实践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签订的贷款合同,如果钱全部用于企业,全部打到企业账户上去了,应该让企业与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因为钱全部用于生产经营,企业应该承担责任。
05民间借贷的利率、利息怎么计算?
按照规定,年利率在24%并且包括24%是有效的,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是无效的。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还没有还钱的,可以要求按银行利率计算利息。
如果利息约定不明,法官认为,分两种情况讨论:一种是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一种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之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应该给利息,但怎么给、给多少,由法官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
最后提醒,借款还是要找专业的借款机构,比如赞分期贷款APP,专业借款机构,安全有保障,毕竟一旦出现纠纷,耗钱又费力,而一开始就在可靠的借款机构借钱,不仅保护了自己的利益,还省去了很多担心,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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