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敏 发表于 2017-1-6 11:29:24

一文教你看懂互联网金融如何监管

对互联网金融实施普惠金融的作用,国家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点从互联网金融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及就可以看出。
2016年8月24日,中国银监会终于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等四部委正式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至此,国内P2P行业将步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方式也正经历着变革。正如著名经济学家所说,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大大改变了金融的可获得性,大大提升了金融的覆盖面和普惠的水平。但他也提到,正是由于这样的特性,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比传统金融高。

对互联网金融实施普惠金融的作用,监管层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点从互联网金融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及就可以看出。但行业快速发展伴随而来的风险事件频发,监管也开始在调整思路。我们梳理了2015年以来,由中央层面颁发、影响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多份政策文件发现(见下表),监管现阶段更多强调的是互联网金融应该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进行,尤其是2016年互金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迅速展开,监管力度更有逐渐趋严的态势。


P2P行业被正式纳入监管,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2016年08月24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这标志着在过去几年无序发展的P2P行业被正式纳入监管。《办法》分为八章,分别从借款双方、资金存管模式、信息披露等角度予以了详细规定。

1、明确“双”监管要求,客户资金实现“第三方监管”。

2、明确“借款上限”,强化小额分散。

3、明确十三条负面清单,强调平台信息中介的作用。

互联网金融6大重点领域,责任单位明确

1、P2P网络借贷——牵头部委银监会

监管重点:落实网络借贷机构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活动。

2、股权众筹——牵头部委证监会

监管重点:不得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要求。

3、互联网保险——牵头部委保监会

监管重点: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及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4、第三方支付——牵头部委人民银行

监管重点: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以及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第三方支付领域已实行业务许可,对于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5、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金融业务

监管重点:具有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资质但开展业务不规范的互联网企业,以及未取得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资质但跨界开展金融活动的互联网企业。

6、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领域——工商总局

监管重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发布虚假、违法金融广告。

定宣传、定准入、定竞争

1、定宣传:严查互联网广告

2、定准入:工商注册原则营业执照字样有规定

3、定竞争:补贴战将被列入重点打击对象

禁资金流向不明、禁首付贷、禁暴力催收

1、禁资金流向不明:平台、三方存管都得注意

2、禁首付贷:主要针对房产中介

3、禁暴力催收:主要针对校园贷

采用“穿透式”监管方法

互联网金融跨业务、跨区域、跨市场特征明显,极易导致监管重叠和空白并存的问题。

按“穿透式”的方法执行监管整治,就是要透过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表面形态看清业务实质,根据业务功能和法律属性明确监管规则。

人气攀升反映互联网金融成资产配置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
      
2016年全年的累计成交量为20638.72亿元,实现单个年份成交量突破2万亿,这个量级在整个金融行业也是非常大的一个比重,相比2015年全年增长了110%。历史累计总成交量达到了3.4万亿,网贷行业获得了更多的资金青睐,网贷人气攀升也反映了P2P网贷作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成了大势所趋。

数据显示,12月,P2P网贷行业的投资人数、借款人数分别为411.88万人、203.97万人,分别环比上升了3.81%、5.96%。

数据显示,2016年12月,P2P网贷行业的成交量再创新高,为2443.26亿元,环比11月增长了11.19%。截至2016年12月底,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了34290.9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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